关于评选无锡市第五批教学新秀
和惠山区第四批教学新秀的通知
各直属学校,镇(街道)中学、中心(实验)小学、中心(实验)幼儿园,民办学校:
为认真贯彻省、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,加快我区教师队伍建设步伐,为培养一大批高素质、高水平的骨干教师奠定基础,推动课改、教科研工作的深入开展和教育质量的不断提高,无锡市教育局和我区教育局决定开展评选教学新秀的活动。根据无锡市教育局《关于评选第五批无锡市中小学教学新秀的通知》精神,结合我区实际,就我区的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关于评选无锡市第五批教学新秀
(一)评选对象:
1、年龄在35周岁以下(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)的全区中小学(包括幼儿园、职业学校)从事教育教学一线工作的教师(含任课的中层干部、校级领导)。
2、2004年9月前参加教育工作、原则上于2007年12月31日前教学业务达标(即取得“过三关”证书者)的在职在岗教师。
(二)评选条件:
1、坚持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热爱教育事业,热爱学生,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。
2、能刻苦钻研教学业务,对所教学科有较系统的专业知识和较高的教学水平,课堂教学效果好,教学实绩较显著。
3、能认真学习教育教学理论,积极参加课程改革和教学研究,并能总结教学经验和撰写教学论文,有两篇市级或市级以上论文;无锡市评优课获三等奖,或市(县)、区级评优课获一等奖,可抵一篇市级论文;市级以上(含)评优课二等奖以上获奖者可直接参评,论文可以不作要求。
4、获惠山区教学新秀称号。
(三)评选要求和时间安排:
1、2010年6月30日以前,各校对照教学新秀的条件进行评选推荐。9月10日前,各校向区教育局教研室上报参评人员名单、评审材料(评审费100元/人,交区教研室),教育局组织初审。
2、2010年10、11月,教育局组织评审专家组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业务能力测试(具体事项另文通知)。
3、2010年11月底,向市评选领导小组报送推荐人员名单。
4、2010年12月,由市评选领导小组对各地报送推荐人员进行审核,并报市教育局审批。
5、2011年3月,公布评选结果。
二、关于评选惠山区第四批教学新秀
(一)评选对象:
年龄在35周岁以下(1975年1月1以后出生)的全区中小学(包括幼儿园、职业学校)从事教育教学一线工作且于2010年9月前取得教学业务能力达标合格证的青年教师(含任课的中层干部、校级领导)。
(二)评选条件:
1、热爱教育事业,热爱学生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。
2、认真参加教学业务达标活动,有扎实的业务功底和较高的教学水平,教学实绩好。
3、师生关系融洽,受学生欢迎。所教班级学生全员测评满意率达80%以上。
(三)评选办法:
1、对照条件,本人向学校评选领导小组提出申请,递交个人工作总结,并附送可以反映本人实绩的有关业务材料。
2、本校教研组评议并签注意见。
3、在师生中进行民意测评。
4、学校评选领导小组确定推荐对象,并填写“惠山区教学新秀推荐表”,报区教育局人事科,交推荐表时要附师生测评原始材料。
5、教育局组织推荐对象上一节公开课,并组织评议。
6、教育局评选领导小组审批。
(四)推荐名额:
根据各校已通过业务达标考核的、年龄在35周岁以下、尚未取得区教学新秀以上称号的教师人数及学校的实际情况,按比例下达推荐名额,详见附表。
(五)时间安排:
各校在10月底前将教学新秀推荐表交区教育局人事科,11月上旬,局评选领导小组审批。